祖母學生照
日治臺灣時期戶籍本. 大正十三年生 與 昭和三年生
外曾祖父約於昭和十五六年時留影.
清明節氣之人間習氣
見到阿媽時,我睡意正濃。客廳由外至內的連聲吆喝:「阿媽來了,你們的阿媽來了,趕快起床。」接著母親破例於日未三竿時叫醒我。
祖母給我的記憶,不如阿公,不算常見,也不算罕見,嚷著大嗓門,然後無交集,平均半年一見,還得多虧市場買菜之賜,阿公阿媽和其他叔姑同住,我們被外放到另一區,毫無將見之迫切,非打開中門迎接。見面了,坐在椅上和父親句句訴別後情的卻是我從未謀面的暮年老婦,華語帶口音,輪廓深,銅鈴眼正淌著淚,我向長輩行禮如儀,長輩也像生人一樣問我幾歲?讀幾年級?被吵醒的麻木加上刻意親近的寒暄,我微微正視來者。
來客走後,我才知道,父親身份證上的母親名屬於坐在客廳椅上這位阿桑,不是那位我喊了十年的阿媽。母親聽過這則家族往事,暗暗記得她在他處生活,家族諱言深藏,她擁有法定身份,卻不見多年天日,今天才重新現身直系子孫家中。姑姑叔叔依序來自第二、三、四個母親。分明不富裕,三個女人何以委身有妻有子的男人,或許二戰後,臺灣百廢,體悟生命苦短,思維難以理論。
傳統漢人嚴守同姓不婚,家族叔公、堂房伯公一長串要比迂闊絕無人能勝,家父雙親欄的父母竟同姓,我十二歲時,已覺得怪異,近日調閱資料,才檢視到歷年戶籍資料,原來祖父母非同姓,日治時期婚嫁後入籍,由日本的國語家庭改夫姓,轉抄筆誤,如移蓮做連,正本上蓋著許多承辦員圓型印章:古藤、脇元、堂園。一時不懂卜共二寄留,正笑著公務員筆跡草書混不能辨,原來是當年官方文日語祖父與其母親(曾祖母)共戶籍之意。
說也奇怪,兩方僅能以日語溝通,說不來臺語的祖母,要服侍不懂日語的曾祖母,以高砂族樣怎進入福佬家庭?相片裡的外曾祖父著官服、持威儀、端坐拄杖,兩旁是他的孩子和妻子,工作讓他不茍言笑,職務調動,從屏東一路遷徙到各廳郡。孩子們一字排開,供父親大人請來的照相師視察,以後存念。然後,故事完了,入鏡者全撒手人寰,清明時節、中元普渡看圖視人遙記。
如今只有黝黑的膚色、深刻五官和漢人混血憑證。生時故意不讓知曉存在,遺傳卻讓子孫隔了三代後,面容仍平分兩種細魚小眼小鼻、寬圓大眼隼鼻特徵,走出去不像一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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